为进一步规范医务人员执业行为,增强医务人员依法诚信执业意识,防范和查处医师过度医疗及医疗欺诈,保障医疗服务质量和医疗安全,维护患者合法权益,结合我市实际,我委起草了《营口市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营口市医师过度医疗和医疗欺诈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可在2026年8月31日前通过信函或电子邮箱将意见反馈至营口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以单位名义反馈的,请在反馈意见后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馈的,请在反馈意见后注明姓名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明
电 话:2871835
邮 箱:ykswjwylyjk@163.com
地 址:营口市站前区金牛山大街东10号营口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医疗应急科
邮 编:115000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附件:1.《营口市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2.《营口市医师过度医疗和医疗欺诈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营口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