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春艳 代表:
您提出的《 关于加强全市居民用眼健康保护工作的建议 》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健全综合防控体系,推进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
市卫健委会同市教育局印发了《2025年营口市学生常见病和健康影响因素监测与干预工作方案》,全面推进儿童青少年近视等常见病防控工作。截至 2025 年 12 月 30 日,全市学生常见病监测工作已圆满完成,累计完成中小学生体检 17390 人、幼儿园儿童体检 1330 人、大学生体检 339 人,总体检人数达 19059 人,完成率 122.17% ;同步收集健康调研问卷 16394 份,完成率 113.84% 。同时,严格执行市教育局、市卫健委等六部门联合印发的《营口市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评议考核办法(试行)》,推动青少年近视率稳步下降。
二、完善眼科医疗服务网络,推动优质资源下沉
市卫健委持续加强基层医疗机构眼科服务能力建设,通过对口帮扶、技术指导、人才培训等方式,推动优质眼科资源向基层延伸。结合“卫生健康深化年 ” 行动,组织医务人员深入社区、乡村开展常态化义诊活动,为居民提供免费眼健康检查和咨询服务。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开设干眼门诊、视疲劳门诊等特色专科,满足群众多样化就医需求,切实保障居民眼健康权益。
三 、加强用眼健康科普宣传,营造爱眼护眼良好氛围
市卫健委抓住关键时间节点,开展爱眼护眼活动。每年借助“3月、 9 月近视防控宣传月 ” 的契机,在我市开展家进校园行动、中小学生健康月行动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近视防控知识宣传活动,充分利用新媒体等各种有效途径,开展多层次、多角度地宣传教育,全面普及近视防控和健康用眼知识,营造学校、家庭和社会共同关心、重视学生近视防控的良好氛围。同时,结合每年 “ 全国爱眼日 ” ,组织全市医疗卫生机构深入社区、学校、广场和养老机构,开展义诊筛查、科普讲座、健康咨询等宣传活动,进一步提升全民爱眼护眼意识。
四、强化行业监管,规范眼镜及隐形眼镜市场秩序
一是 强化源头管控 。 严 格执行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制度,要求经营企业必须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配备符合资质的专业验配人员,具备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场所和设施设备。按要求开展《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合规性核查,对不符合GSP标准的企业责令限期整改。 二是 突出风险防控 。将配装眼镜及隐形眼镜(软性接触镜)纳入市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及年度医疗器械质量抽验计划,聚焦产品顶焦度、透光率、生物相容性等关键指标,强化对青少年近视防治产品的质量监督。 三是 规范经营行为 。督促企业建立完善进货查验制度,严格审核供货方资质、产品注册证、合格证明文件,真实完整记录产品信息。规范销售与贮存管理,严禁销售过期、无注册证的隐形眼镜。推进信息化追溯,鼓励引导企业应用医疗器械唯一标识(UDI)系统,实现从生产到销售的全链条可追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