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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行政处罚信息公示(第九期)

发布时间:2024-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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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处罚名称

处罚事由

处罚依据

处罚结果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机关

营卫公罚[2024]7号

营口金沐汤泉酒店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对顾客用品用具进行清洗、消毒、保洁案

未按照规定对顾客用品用具进行清洗、消毒、保洁;未按照规定对公共场所的空气、微小气候、水质、采光、照明、噪声、顾客用品用具进行卫生检测。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一)项、第(二)项、《营口市卫生健康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第2-2项、第2-7项

 

警告并处罚款3000元


2024.11.28

 

营口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营卫公罚[2024]8号

营口悦汇同乐迪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二部未按照规定对顾客用品用具进行消毒、保洁案

未按照规定对顾客用品用具进行消毒、保洁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二)项、《营口市卫生健康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第2-7项

 

警告并处罚款1500元


2024.11.28

 

营口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营卫公罚[2024]9号

营口红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红运大饭店未按照规定对顾客用品用具进行清洗、消毒案

未按照规定对顾客用品用具进行清洗、消毒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二)项、《营口市卫生健康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第2-7项

 

警告并处罚款2000


2024.11.29

 

营口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营卫公罚[2024]10号

营口市站前区碧水汇温泉洗浴中心未按照规定对顾客用品用具进行清洗、消毒、保洁案

未按照规定对顾客用品用具进行清洗、消毒、保洁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二)项、《营口市卫生健康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第2-7项

 

警告并处罚款2000


2024.11.28

 

营口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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