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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0-18周岁)

发布时间:2021-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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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规和政策:

《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1年11月)

二、申请材料

1.申请人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2.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原件、复印件;

4.申请人结婚证(离异提供离婚证、丧偶提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原件、复印件;

5.银行卡复印件(按各县(市)区要求提供);

6.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失业)的,另需提供:

(1)申请人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协议)》原件、复印件;

(2)劳动部门出具的失业证明原件、复印件;

(3)原工作单位证明原件(明确是否在原单位领取0-18周岁奖励费)。

三、受理范围及条件:

享受0-18周岁奖励费的独生子女父母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2.独生子女年龄未满18周岁;

3.夫妻双方均无工作单位(失业、待业)的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

四、办理流程:

到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社区(村)申请。

五、咨询投诉渠道:

站前区:2923717              西市区:  4881162

老边区:3873726              鲅鱼圈区:6208872

盖州市:7651695              大石桥市:56124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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