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规和政策:
《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1年11月)
二、申请材料
1.申请人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2.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原件、复印件;
4.申请人结婚证(离异提供离婚证、丧偶提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原件、复印件;
5.银行卡复印件(按各县(市)区要求提供);
6.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失业)的,另需提供:
(1)申请人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协议)》原件、复印件;
(2)劳动部门出具的失业证明原件、复印件;
(3)原工作单位证明原件(明确是否在原单位领取0-18周岁奖励费)。
三、受理范围及条件:
享受0-18周岁奖励费的独生子女父母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2.独生子女年龄未满18周岁;
3.夫妻双方均无工作单位(失业、待业)的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
四、办理流程:
到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社区(村)申请。
五、咨询投诉渠道:
站前区:2923717 西市区: 4881162
老边区:3873726 鲅鱼圈区:6208872
盖州市:7651695 大石桥市:56124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