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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发布时间:2021-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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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处罚名称

处罚事由

处罚依据

处罚结果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机关

营卫传罚〔2020〕011号

营口西市瑞宁口腔门诊部未按照规定对医疗器械进行消

毒案

该口腔门诊部灭菌后口腔医疗器械纸塑包装外未标注物品名称

《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

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500元整

2021.1.5

营口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营卫传罚〔2020〕012号

营口市西市区滨海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未按照规定对医疗器械进行消毒案

该服务中心3楼消毒灭菌间无高压蒸汽灭菌锅检定报告、锅次使用记录、化学检测记录,未开展消毒灭菌效果生物检测

《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

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4000元整

2021.1.5

营口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营卫传罚〔2020〕013号

营口市西市区滨海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未将医疗废物按类别分置于专用包装物案

该服务中心三楼采血室内将使用后针头和棉签混放在一黄色垃圾袋内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二)项、《营口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第40-1

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4000元整

2021.1.5

营口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营卫传罚〔2020〕014号

辽宁成大方圆医药连锁有限公司营口五台子分店违反消毒产品标签说明管理案

该药店陈列柜内销售沈阳康氏医药保健品有限公司(辽卫消证字【2002】第0043号)生产的产品新甲乐草本抑菌组合外包装上标注新甲乐、生产的产品腋来香日用气雾剂外包装上标注清腋臭。

《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

责令限期改正并处罚款人民币4000元整

2021.1.5

营口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营卫传罚〔2020〕015号

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东红海村冷加泉卫生所未将医疗废该卫生所一楼输液厅内将使用后医用针头和医用棉球混放在一黑色垃圾袋内物按类别分置于专用包装物案

该卫生所一楼输液厅内将使用后医用针头和医用棉球混放在一黑色垃圾袋内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二)项、《营口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第40-1

警告、罚款

3000元

2021.1.8

营口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营卫传罚〔2020〕016号

盖州市西海办事处卫生院未将医疗废物按类别分置于专用包装物案

注射室内将使用后棉签和医用针头混放在一白色塑料袋内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二)项、《营口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第40

警告、罚款

2000元

2021.1.8

营口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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