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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卫发〔2020〕38号 营口市学校和托幼机构流感大流行防控 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2020-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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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总则

1.1目的

1.2工作原则

1.3适用范围

2组织机构及职责

2.1指挥机构

2.2教育行政部门职责

2.3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职责

2.4学校职责

2.5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职责

3应急与准备

3.1预案准备

3.2教育和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准备

3.3学校准备

4监测与报告

4.1学校

4.2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5应急响应

5.1应急启动

5.2应急措施

6响应终止

7善后处理

7.1处置评估

7.2奖励与表彰

7.3责任追究

1总则

为做好学校和托幼机构(以下简称学校)流感大流行防控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试行)》及《辽宁省应对流感大流行准备计划与应急预案》《辽宁省学校和托幼机构流感大流行防控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工作预案。

1.1目的

提高全市学校流感大流行时预防控制能力,科学、规范、 有序地开展学校流感防控应急处置工作,控制学校疫情暴发流行,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确保师生身体健康,维护正常教学秩序。

1.2工作原则

贯彻“高度重视、积极应对、联防联控、依法科学处置” 的工作方针,做到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条块结合,以块为主;依法规范,明确职责;部门合作,携手联动;快速反应,有效处置。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营口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级各类学校和托幼机构流感大流行时的防控与应急处置工作。

2组织机构及职责

2.1指挥机构

在各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各级教育、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组织实施本辖区内的学校流感大流行防控应急处置工作。

2.2教育行政部门职责

(1)部署学校流感大流行防控工作,督导检查工作落实情况。

(2)组织开展学校流感大流行防控相关知识培训工作。

(3)及时掌握学校流感大流行疫情相关信息,加强与同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的沟通协调。

(4)加强区域性中小学卫生保健机构建设,发挥其在防控流感工作中的积极作用。

2.3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职责

(1)负责制定学校流感疫情监测与报告工作的相关要求或规范,与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共同组织开展学校流感防控监测与报告工作相关知识的培训和检查。

(2)组织对学校的隔离、消毒及消毒产品、防护用品、防护处理工作实施卫生监督。

(3)及时向同级教育行政部门通报本地区学校流感疫情相关信息。

2.4学校职责

(1)学校要成立流感大流行防控工作组,强化学校和托幼机构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见附件1)。

(2)建立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因病缺勤登记、晨检工作等制度,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收集、汇总与报告工作(见附件2)。

(3)落实流感大流行各项防控措施,开展流感防控知识的宣传教育和爱国卫生运动,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应急演练。

(4)协助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本校发生的传染病疫情进行调查和处理。

2.5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职责

(1)为学校开展流感疫情防控、疫情监测与报告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协助学校进行流感防控、疫情监测与报告相关知识的宣传与培训,定期到学校进行经常性的技术指导。

(2)对学校发生的流感疫情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并提出防控措施与建议。

(3)对学校内流感疫情进行监测与预警,对疫情报告进行汇总、分析、评估。

(4)实施对学校疫点的消毒处理工作,并进行效果评价。

3应急与准备

3.1预案准备

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负责制定《营口市学校流感大流行应急预案》。

各县(市)、区教育、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结合本地区实际,参照本预案,组织制定本地区的学校流感大流行应急预案。各级各类学校负责制定本学校的流感大流行应急预案,并根据实际,不断加以完善和修订。

3.2教育和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准备

(1)组织专业人员对所辖行政区域内学校流感危险因素和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排查、评估,责令有关单位采取相关防范措施。

(2)教育、卫生健康部门要积极落实预案的要求,做好必要的物资储备工作。卫生健康部门应建立健全重要药品、医疗器械、设备、快速检测器材和试剂、卫生防护用品等物资储备工作,保障卫生应急物资的供给。

(3)各级卫生、教育部门要建立健全学校流感信息报告通讯网络体系,保障和维护信息安全通畅。

(4)教育和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按照"平战结合、因地制宜,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统一管理、协调运转〃的原则,组织学校流感大流行应急演练。

3.3学校准备

(1)学校应加强预防呼吸道传染病的宣传教育,针对流感的传播和流行特点,制定教案,列入健康教育课程。增强学生公共卫生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确保学生每人一份健康告知书,使学生的知识知晓率达到100%,健康行为形成率不低于90%。

(2)健全和落实学校晨检、缺课登记及因病缺勤病因追查制度,每个班级指定一名学生,协助班主任老师开展工作,尤其要对学生接触正在实施流感医学观察人员的情况进行详细了解和登记。

(3)健全和落实教室、寝室通风换气制度(见附件3)。实施湿式清扫,要求在早课前或晩课后每日至少一次采用拖布湿式方式拖地或地面喷水方式扫除。学校应提供必要条件,培养学生养成日常勤洗手和饮用开水的卫生习惯。

(4)保证食品和饮用水卫生安全,提供合理的营养膳食,倡导学生保证充足的睡眠,每天应安排一小时体育锻炼时间,督促学生课间到室外活动,呼吸新鲜空气,增强体质。

(5)做好基本物资储备和临时隔离场所的准备工作(见附件4)。城市普通中小学、农村中心小学和初级中学,应按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要求配备专、兼职校医或保健教师开展学校卫生工作。

4监测与报告

4.1学校

4.1.1日常阶段

学校应实时监测学生健康状况,一经发现学生出现发热(腋下体温>38℃)或有流感样症状(流涕、鼻塞、咽痛、咳嗽、头痛、肌痛、乏力、呕吐、腹泻),应在第一时间采取措施,及时就医,根据医嘱采取居家或住院治疗。休息期间避免参加集体活动和进入公共场所,并将上述情况立即报告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同级教育行政部门(见附件5)。

对于师生缺课、缺勤的情况,学校要增强防范意识,由专人负责调查、核实缺课原因,并实施健康申明制度;对因病缺 课的,要了解其发病症状、发病过程和就诊情况,并采取相应措施,减少不必要的接触,防范流感暴发疫情。此外,学校要建立公开电话等信息渠道,发动广大师生,及时发现和掌握有关流感大流行的可疑信息。

4.1.2疫情暴发阶段

一旦学校出现流感疫情暴发,要按照《流感样病例暴发疫情处置指南(2018年版)》的要求,加强监测,及时以电话或传真等方式向所属地县(区)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县(区)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到报告后,应立即进行疫情核实。

同一学校一周内发生30例及以上具有流行病学关联的流感样病例;或发生5例及以上因流感样症状住院病例(不包括门诊留观病例);或发生1例及以上流感样病例死亡时,应视为流感样病例达到突发事件标准。学校应在2小时内以电话或传真等方式向属地内县区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经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核实确认后,应当在2小时内通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报告。

4.2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各级各类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医疗机构及其执行职务的人员发现符合病例定义的临床诊断病例和确诊病例后,应于2小时内通过国家疾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系统进行网络直报。不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医疗机构,应于2小时内以最快的通讯方式(电话、传真)向当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并于2小时内寄送出传染病报告卡。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在接到电话报告后,应立即进行网络直报。

5应急响应

5.1应急启动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在接到学校报告后,应立即向同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报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接到学校发生流感疫情报告后,应及时组织与教育部门进行会商,立即组织临床和流行病学专家组开展调查、核实,提出采取措施的意见和建议。教育行政部门应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立即向同级人民政府进行报告,并在必要时提出是否启动应急响应的建议,由本级人民政府决定发出应急启动指令。教育、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共同研究、制定响应的具体方案,并互相通报有关执行情况。

5.2应急措施

5.2.1教育行政部门响应措施

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做好流感大流行调查、处置工作;针对疫情,做好师生的健康教育工作;做好师生救治与控制的后勤保障、维护稳定工作。

5.2.2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响应措施

(1)组织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卫生监督机构开展流感的调查、处理与报告工作。

(2)根据需要组织实施预防服药、隔离等控制措施。

(3)经国家卫生健康委授权后,由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及时向社会发布流感大流行的信息或公告。

(4)开展流感防控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健康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消除公众心理障碍,开展心理应激和危机干预工作。

(5)组织专家对流感疫情情况进行综合评估,提出控制措施与办法。

5.2.3学校应急响应措施

(1)学校在疾控机构人员的指导下,对同一教室、寝室的接触者认真排查,对无症状的,应采取居家隔离观察,避免户外活动,尽量减少与家庭其他人员接触频次;配合疾控部门做好病例接触物表、地面的清洁与消毒,消毒剂可选用2%过氧乙酸或有效氯为200-400mg/L含氯消毒剂溶液。积极协助医疗卫生机构救治病人。农村地区的学校应加强与乡镇卫生院和防保组织的联系,做到一旦有紧急情况发生,卫生专业人员能够尽快赶赴现场,指导应急处置工作。

(2)流感大流行期间,根据实际情况,可减少或停止学校和幼托机构的集体活动,尽可能减少和避免与发病学生、员工接触,避免全体或较多人员集会。必要情况下可根据专家建议采取停课、放假等措施。原则上,停课的范围应根据疫情波及的范围和发展趋势,由小到大,如由班级到年级,由年级到全校,由一个学校到多所学校等。停复课标准建议如下:1)班级停课:达到以下标准之一者,经评估疫情存在进一步扩散可能,该班可实施停课,并立即报告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停课期限一般为4天。a该班级当天新发现流感样病例达5例及以上;b该班级现症流感样病例达30%及以上;c 一周内发生2例及以上实验室确诊流感住院或死亡病例(不包括门诊留观病例)。复课标准:停课期限届满可复课。仍有流感样症状的学生, 需体温恢复正常、其他流感样症状消失48小时后或根据医生建议方可恢复上课。2)年级/学校停课:疫情如持续发展影响学校正常教学活动时,教育部门应组织对疫情风险进行评估,可逐级实施停课措施。停课期限视疫情规模等确定,停课期限届满后,经评估来确定是否复课。

(3)学校应搜集有关病例的基本情况,向疾控机构提供发生或可能发生流感暴发流行的单位名称、地址、时间、人数、主要症状、可能发生的传染病等有关内容。

(4)在当地卫生、教育部门的指导下,全面落实疫情信息收集、报告、人员分散隔离,通风换气、晨检与发热病人登记、医学观察、健康教育、心理疏导、消毒、流行病学调查等措施。

5.2.4医疗机构响应措施

(1)开展病人接诊、收治和转运工作。

(2)协助疾控机构人员开展标本采集、流行病学调查工作。

(3)做好医疗机构内现场控制、消毒隔离、个人防护、医疗垃圾和污水处理工作,防止院内感染和污染。

5.2.5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响应措施

(1)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对流感累及人群的发病情况、分布特点进行调查分析。

(2)针对流感实施消毒、隔离等预防控制措施。

(3)按有关技术规范采集足量、足够标本,分送实验室检测,查找致病原因。

5.2.6卫生监督机构响应措施

对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等流感应急处理各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5.2.7健康教育机构响应措施

开展流感防控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健康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消除公众心理障碍,开展心理应激和危机干预工作。发放手册、图片等宣传材料,开展对师生、家长的宣传培训工作。

6响应终止

学校末例流感病例发生后经过7天潜伏期无新的病例出现, 流感隐患或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由提出启动应急响应建议的教育行政部门报本级人民政府做出终止应急响应的决定。

7善后处理

7.1处置评估

流感流行结束后,校方应在事件结束5天内对本校疫情发生与处置的经验教训进行总结,报当地教育与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教育与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在事件结案10天内对事件的处理情况进行评估,形成评估报告,报当地人民政府和上级教育与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评估内容主要包括:事件概况、事件原因、现场调查处理情况、病人救治情况、处理措施效果评价、教育与卫生健康部门的配合情况、物资及经费使用情况、经济损失情况、存在的问题、取得的经验及改进建议等。

7.2奖励与表彰

卫生、教育行政部门应对流感大流行应急处理和预防控制工作做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奖励与表彰。

7.3责任追究

对在流感大流行事件预防、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过程中,存在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附件:1.学校流感大流行防控工作组的设置和职责分工

2.学校晨检工作要求

3.学校教室通风换气要求

4.校医室和临时隔离室要求

5.学校发热病例发现与报告处置流程图

附件1

学校流感防控工作组的设置和职责分工

学校流感大流行防控工作组可根据工作需要设立综合协调组、应对防治组、宣传动员组、后勤保障组和外事组等多个小组。各组职责为:

(1)综合协调组:负责协调做好社会稳定和安全保卫等工作,负责与流感大流行有关的内外联络及日常事务,交流相关工作情况,及时汇报防治工作动态。

(2)应对防治组:负责协调落实卫生健康部门流感大流行的防控、救治,学生缺课、就诊等信息的收集分析及上报等工作,加强自我防护,组织和动员师生开展自救和互救,参与群防群治。

(3)宣传动员组:负责流感大流行预防控制工作的社会宣传、新闻报道、普及防病知识,同时做好心理疏导工作。

(4)后勤保障组:根据流感大流行预防控制工作需要,做好物资供应、经费筹集和后勤保障等工作;并做好物资和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等工作。

(5)外事组:涉及到外籍学生时,负责按照外事规定提出处理意见,必要时与外事主管部门进行联系。

附件2

学校晨检要求

一、晨检内容

1、因病缺课情况:记录学生每天因病缺课相关信息,汇总上报人次数。

2、监测疾病症候群:发热、咳嗽、头痛、咽痛、呕吐、腮肿、腹痛、腹泻、皮疹、红眼、受伤及其它。

3、监测疾病种类:感冒、气管炎、肺炎、水痘、风疹、麻疹、腮腺炎、猩红热、手足口病、胃肠道疾病、心脏病、眼病、牙病、耳鼻喉疾病、泌尿系疾病、神经衰弱、意外伤害、结核、肝炎、甲型流感、其他传染病、其它疾病。

二、填表规范

1、《学生因病缺勤、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患病及病因排查结果登记日志》(附表1)

学生每天只要有因病缺课即在附表1填写一条缺课记录。 一天内多次缺课可记多条记录。

2、《学校因病缺课症状和疾病原因汇总表》(附表2)

记录每天学生因疾病缺课相应的症状和疾病(如疾病无法确定, 可在疾病栏填写初步判定结果)的人次数.人次数以附表1的1条记录为依据,(如:一学生某天因感冒缺课一次,症状为发热和咳嗽,则在附表1有一条缺课记录,在附表2记录感冒1人次,发热1人次,咳嗽1人次。)

三、监测数据的收集

1、明确资料收集责任人。

学校建立健全晨检工作制度,实行校长负责制,指定专人或兼职老师负责因病缺课信息的收集、汇总与报告工作,要求学校晨检工作负责人了解传染病防控相关知识,校医、专(兼)职卫生保健人员可优先考虑。

2、资料收集程序。

(1)班主任或班级卫生员每天将因病缺课情况汇报给学校晨检工作负责人,负责人每天填写《学生因病缺课、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患病及病因排查结果登记日志》(附表 1)。

(2)学校因病缺课监测负责人每天汇总填写《学校因病缺课症状和疾病原因汇总表》(附表2)。

四、报告方法

学校发现1名流感样症状学生,以及1天内同一班级出现相似症状3人或以上时,应立即报告当地疾控机构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并将《学生因病缺课、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患病及病因排查结果登记日志》(附表1)上报至当地疾控机构,疾控机构根据调查情况提出处理意见,必要时要派员到学校进行相关调查,采取措施,预防、控制疾病扩散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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