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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营口市人口发展规划(2016—2030)》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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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政发〔2019〕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派出机构、各直属单位:

《营口市人口发展规划( 2016 — 2030 )》业经 2019 年 1 月 25 日第十六届市政府第 24 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营口市人民政府

                                                    2019年2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营口市人口发展规划

(2016—2030年)


为推动营口市人口与经济社会及资源环境的协调可持续发展,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宁省人口发展规划( 2016 — 2030 年)的通知》(辽政发 〔 2018 〕 20 号)和《营口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特制定本规划,作为我市人口发展的指导性文件和做好人口相关工作的重要依据,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宏观决策提供基础支撑。

第一章  规划背景

实行计划生育基本国策 40 多年来,营口市人口素质显著提高,人口结构呈现新的特征,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之间的关系发生了较大变化。

一、人口现状

1 .人口规模发生变化

2015 年,全市常住人口 244.3 万人,与 2010 年相比共增加 1.45 万人,与 2000 年相比共增加 14.65 万人。

2 .人口结构发生改变

2015 年全市 0 — 14 岁人口为 26 万人, 15 — 59 岁人口为 169.3 万人, 60 岁及以上人口为 49 万人。同 2000 年相比, 0 — 14 岁人口占人口比重下降 9.02% ; 15 — 59 岁人口占总人口比重下降 0.36% ; 60 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占总人口的比重上升了 9.38% 。

3 .人口素质稳步提升

人口健康水平有所提高。 2015 年全市人均期望寿命 78.75 岁,比 2010 年提高 2.14 岁,妇女儿童健康水平继续提高,人口受教育水平稳步提高。新增劳动力受教育年限为 10.5 年。

4 .城镇化水平有所提升

2015 年末全市常住人口 244.30 万人,其中城镇人口 156.77 万人,占常住人口的 64.17% ,乡村人口 87.53 万人,占常住人口的 35.83% 。与 2010 年相比,城镇人口占常住人口的比重提高了 5.31% ,城镇人口比重提升,全市城镇化水平逐渐提高。

二、人口发展机遇

1 .老工业基地经济振兴

为了全面推进东北老工业基地经济振兴,国务院自 2003 年以来先后发布了一系列政策性文件推进实施东北振兴战略。辽宁腹地城市群 “6+1” 模式及我市实施的经济转型策略等为我市的人口发展提供了重大发展机遇。

2 .辽宁自贸区营口片区融入 “ 一带一路 ” 建设

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营口片区挂牌成立以来,积极融入 “ 一带一路 ” 建设,深入对接 “16+1 中东欧经贸合作 ” ,以辽宁自贸区营口片区建设为契机,构建对外开放新格局。营口全方位对外开放体系正在形成。

3 .两孩政策全面实施

国家不断完善的生育政策为营口市保持适度人口规模提供可能。两孩政策的全面实施,对稳定和发展营口市人口生育水平将起到积极作用。生育政策的调整为营口人口问题的缓解带来了机遇。

4 .人口体制机制不断改革

2017 年我市出台了《营口市推动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实施方案》,全面放开放宽重点群体落户限制。人才体制机制改革将为营口大量引进人才搭建平台。出台的人才引进培养政策,为营口市培养人才、留住人才、引进人才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5. 民营经济实现快速增长

2018 年,全市民营经济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 79.1% ,成为经济发展的主力军。党中央 国务院、省委 省政府和市委 市政府毫不动摇的鼓励、支持、引导民营经济发展,将有力地为人才引进、培养搭建载体和平台。

三、人口面临挑战

1 .育龄妇女生育年龄后移,生育观念转变缓慢

自 2010 年以来,我市晚婚的人逐渐增多导致妇女生育年龄后移,错过最佳生育年龄段。受生育的影响,未育妇女在进入就业市场时,面临许多隐性不公平待遇,特别是全面二孩政策实施以后,现有已婚一孩的女性,就业或转岗,将再次面临阻力。受文化、教育、医疗、住房等可测量成本快速增长的影响,家庭生育愿望不强。同时,青年夫妇普遍生育二孩存在不确定性。

2 .劳动年龄人口比重下降,老龄化加速的不利影响加大

劳动年龄人口数量减少,全市 15 — 59 岁的劳动年龄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从 2010 年到 2015 年下降了 4.16% 。 60 岁以上老年人口所占比重由 2010 年的 14.98% 提高到 2015 年 20.06% ,呈现不断增长的态势。 2016 至 2030 年全市人口老龄化程度将加速,加大对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的压力;劳动年龄人口比重下降,将降低经济潜在增长率。

3 .劳动就业结构性矛盾依然存在

产业的转型升级对我市劳动者素质的要求逐步提高,而目前我市劳动力技能素质仍存在结构性矛盾,满足现代企业生产经营要求的高技能人才偏少。

4 .人口服务体制机制尚需完善

我市目前仍采用行政单元分割的人口服务管理模式,现行人口服务管理制度与政策有些已不适应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的需求;人口综合调控和统筹管理机制尚未完全建立,各级政府部门的信息资源缺乏有效整合,人口发展的宏观环境还有待优化。

5 .人口合理有序流动仍面临体制机制障碍

城乡、区域间人口流动仍然面临户籍、财政、土地等改革不到位形成的制度性约束,城镇化速度和质量不匹配、人口集聚与产业集聚不同步、人口城镇化滞后于土地城镇化、城乡公共服务资源的空间分布不能适应人口分布的变化等问题依然突出,制约了营口的城镇化发展。

四、人口发展趋势

2016 — 2030 年,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以及计划生育政策调整等因素的影响,预计我市人口将主要呈现以下变动趋势。

1 .人口生育水平将稳步提高

从人口自然增长来看,随着全面两孩政策实施效应的逐步扩大,经济环境的改善以及国家生育政策的不断调整,我市人口生育水平将得到提升,从人口机械增长来看,随着一系列引才政策的推出和实施,我市人口外流将逐渐减缓。

2 .家庭形态呈现多样化趋势

核心家庭(由已婚夫妇及其未婚子女组成的家庭)、直系家庭(由父母同一个已婚子女及其配偶、子女组成的家庭)仍将是主要的家庭形式,单人家庭、单亲家庭以及 “ 丁克家庭 ” 的比例会有所提高,空巢家庭、隔代家庭、纯老家庭、独居老人家庭等将增多,家庭规模小型化、结构多样化、成员居住分散化趋势明显,传统家庭功能弱化。

3 .劳动年龄人口相对稳定,抚养比有所增加

在未来十几年时间内, 15 — 59 岁人口规模虽有下降态势,但劳动年龄人口规模将保持相对稳定,人口红利会有所减弱。 60 岁及以上人口将呈现增长态势,人口年龄构成向老年型转变,抚养比有所增加。

4 .人口城镇化水平持续提高

随着未来城镇公共服务均等化与城乡一体化进程,少儿群体和老年群体跟随年轻劳动力迁移到城镇的比例将逐步提高,城镇化率将逐步提高,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程加快,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与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差距将逐步缩小。

第二章  发展构想

面对我市人口发展的新形势,必须积极应对风险挑战,努力实现人口自身均衡发展以及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和人口均衡型社会。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全会和三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东北振兴的一系列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统筹推进 “ 五位一体 ” 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 “ 四个全面 ” 战略布局的角度把握新时代东北振兴,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解放思想、锐意进取,瞄准方向、保持定力,深化改革、破解矛盾,扬长避短、发挥优势,一以贯之、久久为功,以新气象新担当新作为推进东北振兴,创新机制体制,加快结构调整和新动能培育,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以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出发点,以促进人口均衡发展为主线,强化人口发展的战略地位和基础作用,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提高全面两孩政策实施效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问题,加大各类人才引进,努力改善人口结构,着力提升人口素质,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助推营口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基础和创造人口优势。

二、发展原则

1 .坚持以人为本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围绕增进人民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更加自觉地把以人为本作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核心立场,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党委和政府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2 .强化正向调节

尊重人口自身发展规律和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关系变动规律,将生育水平调控到维持更替水平的合理区间,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口均衡发展,持续增强人口资源禀赋。

3 . 坚持统筹兼顾

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和家庭健康发展,统筹当前发展与可持续发展,提早防范和综合应对潜在的人口系统内安全问题和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系统间的安全挑战 , 切实保障人口安全。

4 .促进均衡发展

推动人口发展从控制数量为主向保持合理规模、优化结构、提升素质、促进合理分布并举转变,促进人口内部各要素相均衡。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与资源环境相协调。

三、主要目标

到 2020 年,全面二孩政策效应充分发挥,生育水平适度提高,人口总量保持适度增长,素质不断提升,结构逐步优化,分布更加合理。到 2030 年,人口自身均衡发展态势基本形成,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程度进一步提高。

—— 人口总量。妇女总和生育率稳步提升并稳定在适度水平,人口总量保持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的合理规模。到 2020 年,总和生育率上升到 1.2 左右,常住人口总量达到 245 万人左右,到 2030 年,常住人口总量达到 260 万人左右。

—— 人口素质。出生缺陷得到有效防控,人口健康水平和人均预期寿命持续提高,到 2030 年,人均期望寿命达 81 岁。教育普及水平进一步提高,高等教育毛入学率 70% 以上,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达 12 年。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进一步增加,人才队伍不断壮大,与产业发展需求的匹配度得到提升,全民终身学习机会进一步扩大。

—— 人口分布。人口流动合理有序,人口分布与功能分区、城区发展、产业集聚协调度达到更高水平。新型城市化体系进一步优化,城镇人口聚集能力有较大提高,常住人口城镇化率稳步提升,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加快提高,城区集聚人口能力增强。 2020 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 67% , 2030 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 72% 。

—— 重点人群。民生保障体系更加健全,老年人、妇女、儿童、残疾人、贫困人口等群体的基本权益得到有效保障,生活水平持续提高,共建共享能力明显增强。

—— 公共服务。城乡教育、医疗、养老、社会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水平进一步提升。人口发展政策体系框架,信息共享机制、部门协作机制比较完善,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体制机制更加健全。


表1  营口市人口预期发展目标

指标

类别

序号

指标名称

单位

2015 年

2020 年

2030 年

人口

数量

1

常住总人口

万人

244.3

245

260

2

总和生育率

0.71

1.2

1.8

人口

结构

3

出生人口性别比

107

107

107

人口

素质

4

人均预期寿命

78.75

79.75

81

5

劳动年龄人口

平均受教育年限

10.5

11

12

人口

分布

6

常住人口城镇化率

%

64.17

67

72


第三章  主要任务

未来十五年是营口市人口发展的关键时期,其主要任务如下:

一、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促进人口均衡发展

1 .转变生育观念,提高生育意识

鼓励育龄人口按政策生育。开展生育意愿调查,做好全面两孩政策效果跟踪评估,密切监测生育水平变动趋势,及时稳妥调整完善生育政策。促进转变生育观念,从一孩生育向二孩生育转变。加大生育政策的宣传力度,营造积极生育两孩的良好舆论氛围,重建生育文化。

2 .健全妇幼健康生育服务体系

健全妇幼健康计划生育服务体系,提升妇幼健康和计划生育服务能力。实施妇幼健康计划生育服务保障工程,全面改善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基础设施条件,建立健全基层妇幼健康服务体系,重点提升妇幼健康服务机构的孕产保健、儿童保健、妇女保健、计划生育等方面服务能力。

3 .完善生育政策调控机制

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提倡一对夫妇生育两个子女。科学评估经济社会发展对生育行为的影响,准确把握群众生育愿望变化趋势。做好生育政策效果跟踪评估工作,密切监测生育水平的变动态势。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进一步简政便民。加强分类指导,因地制宜,综合施策,引导群众负责任、有计划、按政策生育。加强外来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

二、提升人口素质,转变人力资本面貌

1 .提升人口健康素质

大力推进优生促进工程,全面实施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提高婚前和孕前医学检查率。建立产前诊断网络,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诊疗工作。提高免费婚前检查和孕期保健、筛查服务标准。倡导自然分娩及母乳喂养,控制剖腹产比例。完善孕产妇健康状况监测系统,进一步降低孕产妇和婴儿死亡率。

启动实施《 “ 健康营口 2030” 行动计划》。大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关注市民心理健康问题,不断提升全市居民健康水平。

2 .稳步提升人口教育水平

加快推进基础教育品牌工程,提高基础教育阶段各类学校的办学质量和竞争能力。高标准、高质量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调整优化义务教育学校布局,提升义务教育均衡化发展水平,重点提高对农村义务教育的保障水平。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着力优化职业教育资源配置,提升办学层次和办学规模。

以产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为根本导向,着力培养创新型、应用型、高技能、高素质劳动者,不断提高新增劳动力供给质量。推进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 提高教育质量,提升毕业生就业创业综合能力。

大力发展继续教育,强化企业在职工培训中的主体作用,完善以就业技能、岗位技能提升和创业为主的培训体系,持续提升企业职工劳动技能和工作效能。加强大龄劳动力职业培训,适时实施促进大龄劳动力就业促进行动计划,提高就业技能和市场竞争力。实施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加快构建新型职业农民队伍。

大力发展高等教育,提升高等教育适应社会经济发展水平。

3 .有效利用海内外人才资源

依托港口、区位、政策以及自贸区、综保区、各类开发区等载体和平台,积极参与 “ 一带一路 ” 建设,加大海内外人才引进力度,着力引进重点产业急需紧缺人才,全面实施《营口市人才智力柔性引进工作实施办法》和《营口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十条措施》。

着力补齐产业人才短板,围绕构建铝产业、钢镁深加工、石油化工、粮油食品饮品等四基地和物流旅游中心,进行人才资源的引进。

充分利用营口市与连云港市等对口合作和友好城市机制,采取产业联盟、技术合作、合作经营等方式,柔性引进多层次人才和科研团队助力营口振兴。

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着力培养一线创新人才和青年科技人才,特别是吸引营口籍海内外的学者、专业技术人员、企业家、大学生回乡创业。

完善引进人才出入境、落户、长期居留、养老、住房、就医、子女入学、配偶安置、创业扶持等配套措施。针对高学历人才特点,建立健全户籍、就业、住房、社保、技能培训和创业扶持等保障体系。构建技能与学历互认立交,打通技能人才职业上升通道,实行高技能人才与高学历人才同城同待遇,鼓励各类人才留营口就业。

4 .积极开发老年人力资源

充分发挥老年人参与经济社会活动的主观能动性和积极作用。根据国家统一安排,实施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政策,逐步完善职工退休年龄政策,有效挖掘开发老年人力资源。大力发展老年教育培训。鼓励专业技术领域人才延长工作年限,积极发挥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和咨询服务等方面的作用。鼓励健康老年人积极参与家庭发展、互助养老、社区管理、社会公益等活动 , 继续发挥余热并实现个人价值。

三、健全养老保障体系,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

1 .完善养老保险制度

针对全市人口老龄化逐渐加重趋势,加强顶层设计,做到及早应对、科学应对、综合应对。坚持持续、健康、参与、公平的原则,加快构建以社会保障、养老服务、健康支持、宜居环境为核心的应对老龄化制度框架,逐步提高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层次。完善统筹城乡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健全稳定可持续的筹资机制。构建发展职业年金、企业年金,商业性养老保险的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完善家庭养老支持政策、农村留守老人关爱服务政策。建立和完善养老风险准备金制度。保障厂办大集体职工养老金的按时发放。

2 .健全多元化养老服务体系

促进政府主导与市场力量相结合,开放养老服务市场,通过购买服务、公私合作等方式支持市场主体参与养老服务产品供给。加快社区和机构养老能力建设,加强公益性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改善老年人居住环境,增加社区中老年人的活动场所和设施。

完善涵盖多元化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等的养老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建立以企业和机构为主体、社区为纽带,满足各类老年人服务需求的居家养老服务网络。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发展居家养老服务,支持有条件的居家养老服务企业和机构实现规模化、连锁化、品牌化经营。着力办好公办保障性养老机构。

四、优化人口空间布局,推动城乡协调发展

1 .加快推进人口城镇化

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发〔 2016 〕 8 号)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辽政发〔 2016 〕 49 号)精神,结合我市城镇化发展实际,进一步提高全市城镇化质量和水平,以新型城镇化建设为抓手,吸引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举家进城落户。

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推动 1 亿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方案的通知》(国办发〔 2016 〕 72 号)精神,统筹推进本地和外地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 2015 年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为 51.85% , 2016 年上升到 52.29% , 2017 年提高到 52.69% , 2018 — 2020 年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力争年均提高 0.3 个百分点。

2 .优化人口空间分布和城乡人口比例

坚持 “ 整体城市 ” 理念,推动市域空间集聚。以 “ 三位一体 ” 中心城区为重点,增强县城地位,补强小城镇的薄弱环节。引导人口分布与产业分布相匹配,促进人口向经济容纳能力强的地区转移。优化城乡人口比例,提高人口城镇化水平。提高中心镇的人口集中水平,降低纯农地区的人口密度。

3 .促进人口与主体功能区相匹配

制定和完善与主体功能区相配套的人口政策。积极开展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价,科学确定主体功能区人口数量承载能力,实行差别化的人口调节政策。引导人口向站前区、西市区、老边区、鲅鱼圈区等国家级优化开发区域和盖州市、大石桥市等省级重点开发区域适度集聚,对人居环境不适宜常年生活和居住的地区,实施限制人口迁入政策,有序推进生态移民。鼓励人口向重点市镇收缩集聚。对人居环境适宜和资源环境承载力不超载的地区,培育人口集聚的空间载体。

4 .改善人口与资源环境的矛盾

促进人口绿色发展,推行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实施人口绿色发展计划,努力建设人口均衡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积极缓解人口与资源环境的紧张矛盾。

五、关注重点人群发展,实现人口保障均等

1 .加强妇女权益的保障

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将性别平等全面纳入法规体系、公共政策和社会文化,切实保障妇女合法权益,防止性别歧视,提高妇女的社会参与能力和生命健康质量。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问题,深入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加大打击 “ 两非 ” (非法鉴定胎儿性别、非法选择胎儿性别终止妊娠)力度,建立健全有利于女孩家庭发展的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努力营造男女平等、尊重女性、保护女童的社会氛围。加强农村妇女关爱服务体系建设,保障进城务工妇女及其子女平等享有基本公共服务。加大对家庭暴力的预防和制止力度,严厉打击暴力侵害、拐卖妇女儿童和弃婴等违法犯罪行为。

2 .健全未成年人保护与服务体系

完善未成年人保护和儿童福利体系,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响应机制,推进农村留守儿童关爱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构建以家庭监护为基础、国家监护为保障、社会监督为补充的保障制度,加强对流浪未成年人的救助保护,完善儿童收养制度。

建立和完善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和基层儿童福利服务体系,构建儿童心理健康教育和服务体系,切实加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建立 0 — 3 岁婴儿护理照料社会服务体系。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增设托班,逐步建立政府、家庭合理分担办园成本机制。加强儿童福利、未成年人保护等设施建设。

3 .保障残疾人群合法权益

增强残疾人制度化保障服务能力,全面实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制度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形成残疾人 “ 两项补贴 ” 与低保标准联动自然增长机制。健全残疾人托养照料和康复服务体系,为残疾人提供基本康复服务。加大支持残疾人文体事业发展,健全残疾人救助、教育、医疗、住房等基本福利制度。

4 .实现贫困人口精准脱贫

健全扶贫工作机制,突出抓好贫困村脱贫攻坚工作,统筹做好非贫困村贫困人口脱贫工作。加强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贫困地区教育、医疗、住房、文化等公共服务水平。采取多种措施确保 2016 到 2020 年,全市累计完成现行标准 3.1 万贫困人口实现脱贫。

六、创新管理服务模式,加强城市人口管理

1 .转变政府人口管理职能

改变传统的由政府主导的外来人口管理模式,建立多元化的管理组织体系。对户籍人口 “ 户 ” 的管理转变为对常住人口 “ 人 ” 的管理。逐步试点实行准户籍制度,以居住证管理替代单一户籍管理,使外来人口的管理规范化。

2 .提升人口精细化管理水平

推进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改革,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由控制人口数量为主向调控总量、提升素质和优化结构并举转变,由管理为主向更加注重服务家庭转变,由主要依靠政府力量向政府、社会和公民多元共治转变。坚持服务管理重心下移取向,进一步加强县、乡、村级计划生育工作,逐步建立集生育登记服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口基础信息采集、公共卫生计生宣教咨询等职能于一体的综合服务管理平台。

3 .加快人口管理信息化建设

推进公安、教育、卫生健康、人社、民政、统计等部门的信息资源共享,建立人口发展动态监测网络。以数据库扩容、数据挖掘和数据服务为重点,加快市级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将人口基础信息库纳入营口市政务服务网建设范畴进行统一规划。以人口基础信息为主索引,建立信息共享服务平台,为各部门业务管理提供核查、比对、引用等基础信息服务。

第四章  规划实施

本规划由市、县级政府组织实施。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攻坚克难,确保规划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一、强化人口数据支撑

推动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加强人口基础信息采集和统计工作,建立标准化的人口数据调查制度。加快市级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整合人口数据和信息资源,实现人口基础信息的互联互通、动态更新和综合集成。加强人口数据开放利用,为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公众提供人口信息服务。

二、加强人口发展事业组织领导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人口发展摆到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首要位置,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成立由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市直各部门为成员单位的人口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全市人口发展重大政策措施,组织实施人口发展战略。

三、健全规划实施机制

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协调解决人口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市发展改革委、卫生健康委要牵头推进规划实施和相关政策落实,监督检查规划实施情况;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根据本规划提出的各项任务和政策措施,研究制定配套政策和具体实施方案,推动相关专项规划与本规划衔接协调。

四、建立健全公共财政投入机制

优化公共财政投资结构,建立和完善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新机制,切实将计划生育、基础教育、公共卫生、就业培训、社会保障等人口发展事业经费纳入各级政府的财政预算,推进实施按照地区常住人口安排人口发展保障支出。

五、建立人口预测预报和评估制度

    在人口普查和抽样调查的基础上,加强人口中长期预测评估。建全人口动态监测和评估体系,定期发布全市人口预测报告,持续对人口数据进行分析,为人口综合管理和科学决策提供数据支持。在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要协调相关部门加强对出生人口的影响监测,及时评估政策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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