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目标,激发社会资本投资兴办医疗机构活力,推动我市社会办医布局均衡发展,我委制定了《营口市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投资指引(2019年)》,已经省卫生健康委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依据医疗卫生区域规划及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参照执行。
附件:营口市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投资指引(2019年)
营口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6月2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抄送:营口市行政审批局
附件:
营口市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投资指引(2019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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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 |
级别 |
床位数 |
可设置地点(区域)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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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 |
护理院 |
二级 |
100 |
站前区、西市区、开发区、老边区、大石桥市、盖州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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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 |
康复专科医院 |
二级 |
不限 |
站前区、西市区、开发区、老边区、大石桥市、盖州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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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 |
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 |
不限 |
不限 |
全市范围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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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 |
血液透析中心 |
不限 |
盖州市东部山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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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 |
医学检验实验室、病理诊断中心、医学影像诊断中心、消毒供应中心 |
不限 |
不限 |
全市范围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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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 |
肿瘤专科医院 |
二级 |
400张以下 |
西市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