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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召开公共场所和学校卫生安全自查管理专项培训会议

来源:营口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口市卫生监督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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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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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辽宁省疾病预防控制局关于公共场所和学校卫生安全自查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全面压实两类场所卫生安全主体责任,推进2026年全市住宿、游泳类公共场所自查全覆盖,规范自查流程、强化风险防控。近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卫生监督所)组织召开公共场所和学校卫生安全自查管理专项培训会议。全市住宿、游泳公共场所经营单位负责人、学校负责人及相关卫生监督骨干参加会议,旨在通过精准培训推动年度自查全覆盖工作取得实效。

培训紧密围绕文件核心要求,聚焦公共场所和学校这两大重点领域,系统传达了政策标准与实操要点。针对公共场所卫生自查,明确2026年将住宿、游泳场所作为全覆盖重点对象,指导经营单位通过指定自查系统完成在线填报,并同步建立真实完整的自查档案,对发现的不合规情况立即进行整改,以闭环管理消除卫生隐患,确保全部住宿、游泳场所应查尽查、不留死角。针对学校卫生自查,要求各中小学完成自查及系统填报,重点围绕教学与生活环境卫生、传染病防控、饮用水安全等核心领域,细化教室采光照明核验、饮用水水质监测等自查要点,建立隐患台账、明确整改时限及责任人,筑牢校园卫生安全屏障。

培训严格遵循“谁执法,谁普法”原则,并结合当前卫生防控重点,详细解读相关法律法规与卫生标准,同时讲解自查系统操作流程、隐患排查方法及结果应用要求。对经营单位及学校,着重强化其主体责任意识,引导其主动规范开展自查、严格落实整改,确保卫生安全达标。

参会人员认真领会培训内容,深刻理解文件精神与年度工作要求,一致表示将严格按照标准落实,扎实推进自查填报与隐患整改工作。监督人员将精准履行督导职责,共同夯实卫生安全基础。此次培训有效统一了工作方向、提升了实操能力,为营口市顺利完成2026年住宿、游泳场所自查全覆盖目标,全面推进公共场所和学校卫生安全自查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撑。后续将持续严格落实自查工作并跟进监管,全力营造安全卫生的公共环境与校园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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