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辽宁省疾病预防控制局关于公共场所和学校卫生安全自查试行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全面压实卫生安全主体责任,规范自查流程、强化风险防控,切实保障群众及师生的健康权益。近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卫生监督所)组织召开公共场所和学校卫生安全自查管理专项培训会议。全市重点公共场所经营单位负责人、相关卫生监督骨干共计30余人参加会议,旨在通过精准培训推动自查工作取得实效。

培训紧密围绕文件核心要求,聚焦公共场所和学校这两大重点领域,系统传达了政策标准与实操要点。针对公共场所卫生自查,明确将住宿、沐浴、游泳3类场所作为核心对象。指导经营单位通过指定自查系统完成在线填报,并同步建立真实完整的自查档案,对发现的不合规情况立即进行整改,以闭环管理消除卫生隐患。针对学校卫生自查,要求各中小学完成自查及系统填报,重点围绕教学与生活环境卫生、传染病防控、饮用水安全等核心领域,细化教室采光照明核验、饮用水水质监测等自查要点,建立隐患台账、明确整改时限及责任人,筑牢校园卫生安全屏障。
培训严格遵循 “谁执法,谁普法” 原则,结合当前卫生防控重点,详细解读相关法律法规与卫生标准,同时讲解自查系统操作流程、隐患排查方法及结果应用要求。对于卫生监督骨干,明确要求强化对自查情况的研判分析,加大对未开展自查、自查结果不实及存在高风险隐患场所的监管力度,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对于经营单位及学校,着重强化其主体责任意识,引导其主动规范开展自查、严格落实整改,确保卫生安全达标。
此次培训有效统一了工作方向、提升了实操能力,为营口市全面推进公共场所和学校卫生安全自查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撑。后续将持续严格落实自查工作并跟进监管,全力营造安全卫生的公共环境与校园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