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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口市卫生监督所)开展全市民营医疗机构卫生监督抽查专项行动

来源:营口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口市卫生监督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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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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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民营医疗机构依法执业监督管理,规范从业人员执业行为,按照营口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转发关于开展民营医疗机构规范管理专项排查工作的通知》(营卫函〔2024〕164号)的安排部署,近期,营口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营口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口市卫生监督所)开展对全市民营医疗机构卫生监督抽查专项检查行动。

专项行动前,结合全市医疗机构实际情况和特点,确定专项检查的具体内容,并要求各民营医疗机构按照检查内容进行全面自查自纠。根据既往监督检查情况,形成重点检查单位台账,制定专项行动计划。


    此次专项行动重点随机抽查口腔、医疗美容、眼科、中医、透析、辅助生殖、第三方检测机构等不同专业类别的民营医疗机构,重点检查7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检查民营医疗机构设置审批情况;二是政策制度落实情况;三是依法执业情况;四是悬挂虚假牌匾和夸大宣传情况;五是对外合作和外送外检情况;六是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七是医疗废物和医疗污水处置情况。


    此次专项检查,共抽查全市民营医疗机构27家。检查中,执法人员采取查阅资料、现场检查及询问交流等方式,对医疗机构执业行为、信息公示管理、消毒管理及医疗废物处置等方面的重点内容进行深入细致的检查。从检查情况看,未发现民营医疗机构名称使用不规范、医务人员资质不合法情况、全市民营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意识不断增强,医疗质量安全管理水平明显提升。


    但检查中也发现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机构牌匾名称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诊所备案凭证》不一致;二是部分医疗机构未建立门诊登记;三是个别医疗机构病历填写不全、存在涂改的情况;四是个别医疗机构压力蒸汽灭菌器未进行工艺监测、化学监测及生物监测,消毒后医疗器械未标注消毒日期和失效日期;五是医疗废物暂存点设置不符合要求。执法人员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现场进行了反馈,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整改指导意见,责令相关医疗机构立即整改。


    通过此次检查,进一步规范了诊疗行为,推进民营医疗机构服务能力不断提升,针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各类问题,我们将进一步跟踪复核,对逾期不改的医疗机构将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下一步,营口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口市卫生监督所)将加强民营医疗机构巡查力度,不断推进辖区内民营医疗机构依法依规执业、规范化管理水平的提升,全力打造安全有序的就医环境,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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