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健康营口行动实施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的结果反馈
为贯彻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印发《健康辽宁行动实施方案》(辽政发(2019)22号),推动全市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提高全市人民健康水平,结合我市实际,起草了《健康营口行动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按照《营口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营政发(2014)4号)要求,2022年10月19日至2022年11月19日通过营口市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公开征求意见。截至2022年11月19日,未收到反馈意见和建议。
特此说明。
营口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