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处罚名称
处罚事由
处罚依据
处罚结果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机关
营卫公罚[2024]5号
营口市西市区甲童时尚宝贝孕婴儿童生活馆未依法取得婴幼儿游泳项目卫生许可擅自开展婴幼儿游泳服务案
未依法取得婴幼儿游泳项目卫生许可擅自开展婴幼儿游泳服务案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第一款;《营口市卫生健康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第1-2项
警告并处罚款2000元
2024.9.11
营口市卫生健康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