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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卫发﹝2024﹞3号 关于印发营口市推进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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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现将《营口市推进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营口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78

 营口市推进中医药振兴发展

重大工程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决策部署,加大“十四五”期间对中医药发展的支持和促进力度,推动营口中医药振兴发展,根据《关于印发辽宁省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辽中医药组发〔2024〕1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中医药强省建设的决策部署,以我省首部全面系统体现中医药特点和规律的地方性法规《辽宁省中医药条例》为基本遵循和依据,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加大投入与体制机制创新并举,统筹力量集中解决重点领域、重要环节的突出问题,破除制约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着力改善中医药发展条件,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提升中医药防病治病能力与科研水平,为全面推进“健康营口”建设,实现全面振兴新突破作出新贡献。

    (二)基本原则

    增强能力,服务群众。加大支持力度,加快发展覆盖全生命周期的中医药健康服务,促进中西医协同发展,统筹推进中医药医疗、产业、文化等发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中医药需求。

    遵循规律,发挥优势。坚持守正创新,继承不泥古,创新不离宗,遵循中医药自身发展规律,充分利用现代科学成果和技术方法,巩固和发扬中医药特色优势,推进中医药现代化、产业化。

    提高质量,均衡发展。推进高素质人才队伍和优质高效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健全中医药协同创新体系,促进中药质量提升和产业高质量发展。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水平,促进中医药优质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

    创新机制,激发活力。在实施重大工程的同时,配套完善符合中医药特点的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形成合力,激发中医药振兴发展的巨大潜力和活力。

(三)建设目标

到2025年,优质高效的中医药服务体系加快建设,中医药防病治病水平明显提升,中医药人才队伍持续优化,中医药科研水平显著提高,中药质量不断提升,中西医协同发展更加深入,中医药文化更加繁荣,中医药振兴发展取得明显进展,中医药在健康营口建设中的重要支撑作用进一步凸显。

     二、重点任务

    (一)中医药服务能力提质升级工程

    (1)打造中医医疗高地

    1.加强中医疫病防治能力建设和传染病防治能力建设,支持营口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大石桥市中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建设。

   2.围绕骨伤、肛肠、儿科、针灸、推拿以及心脑血管病、肾病、周围血管病等专科优势病种,建设中医重点专科。到2025年,营口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医院建设2个中医重点专科,大石桥市中医院建设2个中医特色专科。

(2)加强中医治未病和康复能力建设

3.强化中医康复中心建设。到2025年,全市二级以上中医医院全部设置中医康复科,建设1个示范中医康复科、3个标准化传统康复治疗室。

    (3)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

    4.加强县级中医医院“两专科一中心”建设,大石桥市中医院建成2个中医特色优势专科和1个县域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中心,医疗服务能力达到县级中医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基本标准。到2025年,县级中医院到达“二级甲等中医医院”水平。

    5.加强中医馆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持续加强中医师配备,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到2025年,建设6个标准中医康复治疗室,12个中医馆到达中医馆内涵建设标准。

    6.推进中医医院急诊急救能力建设。按照国家要求,推进二级以上中医医院急诊科建设,提高急诊急救能力。支持大石桥市中医院急诊科建设。

    (4)强化重点人群中医药健康服务

    7,提升中医药老年健康服务能力,探索中医药老年健康服务模式,加强老年病科建设,到2025年,二级以上中医医院设置老年病科,增加老年病床数量,开展老年病及相关慢性病防治和康复护理。

    (5)开展中医药数字便民建设

    8.开展中医医院信息化基础达标建设三级公立中医医院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达到国家4级标准。

   (二)杏林人才培养工程

    (1) 强化基层中医药人才培养

9.每年组织参加中医馆骨干人才培训不少于20人次;加强乡村医生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组织开展基层中医药培训不少于300人次。

    10.每年组织开展中医类别全科医生转岗培训。

    (2)推进中医药人才平台建设

    11.继续做好省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

    12.在县中医医院及基础条件较好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开展名中医工作室基层工作站建设试点工作,发挥省级名中医工作室引领和辐射作用,促进优质中医药资源下沉,培养基层中医药人才,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特别是中医馆内涵建设。

    (三)中医药产业促进工程

    促进中医药健康产业融合发展

    13.积极推进中医药产业与健康服务融合,在养老服务、旅游等领域创建中医药健康服务基地,创建1个中医药省级特色健康养老服务基地。

    (四)中医药文化弘扬工程

    推动中医药文化建设

14.进一步建立健全中医药文化传播体系,建设3个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深入开展中医药文化进校园活动,建设一批中医药文化进校园合作项目。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项目实施。各县(市)区要建立卫健、发改、财政、人社等多部门联合工作机制,明确工作任务,细化政策措施,加强组织协调,抓好落地落实。各县(市)区、各项目单位要强化责任,按照职责分工,精心实施项目。

(二)做好资金保障。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完善投入保障机制,建立持续稳定的中医药发展多元投入机制。科学界定政府和市场投入责任,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参与中医药振兴发展,各县(市)区政府在卫生健康投入中统筹安排中医药事业发展经费并加大支持力度。加强项目统筹规划和预算申报管理,避免自己安排分散重复,优先保障重大专项和重点项目。建立绩效评价机制,提高自己使用绩效。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对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实施的宣传力度,加强政策解读,增强公众对中医药振兴发展的认同感,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提升中医药的认可度,积极营造全社会支持中医药发展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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