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8〕45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优化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流程,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工作于2023年3月13日起在市政务服务中心(地址:营口市西市区民生路28号)二楼A区14-22号窗口申请办理;企业也可登录“营口政务服务网(https://zwfw.yingkou.gov.cn/)”进行网上申请办理。
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辽宁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工作的通知》(辽卫规发〔2017〕1号)要求,我委指定市卫生健康监督中心作为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承办机构。
咨询电话:市政务服务中心 0417- 2218508
市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0417-2635305
营口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