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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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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8〕45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优化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流程,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工作于2023年3月13日起在市政务服务中心(地址:营口市西市区民生路28号)二楼A区14-22号窗口申请办理;企业也可登录“营口政务服务网(https://zwfw.yingkou.gov.cn/)”进行网上申请办理。

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辽宁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工作的通知》(辽卫规发〔2017〕1号)要求,我委指定市卫生健康监督中心作为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承办机构。

咨询电话:市政务服务中心       0417- 2218508

市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0417-2635305

附件:1.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一次性告知书(1).xlsx

2.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登记表(模版).doc

3.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公开承诺书(模版).doc

营口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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