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疫情防控指挥部:
鉴于目前我市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请各县(市)区依据《新型冠状病毒防控方案第八版》、《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管理规范》等文件的要求,进一步加强辖区所有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的管理,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县(市)区应组织辖区监督中心、疾控中心等部门立即开展所有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的自检自查工作,并于5月19日10点前,上报自检自查情况报告。
二、各县(市)区应严格按照《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管理规范》等文件要求,合理规范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三区两通道”的设置,进一步规范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的消毒、垃圾处置等工作,加强对隔离人员的管理,规范工作人员、服务人员的工作流程。
三、各县(市)区尽快成立辖区“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巡查工作组”,科学指导辖区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规范做好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防止疫情蔓延扩散。
联系人:安心 联系电话:15943151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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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指挥部疫情防控综合组
(营口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代章)
2021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