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市第四人民医院:
为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期间重点人群的心理疏导和心理干预,避免各类人群在疫情期间出现不同程度的焦虑和恐慌,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县(市)区指挥部要高度重视重点人群的心理健康疏导工作,特别要关注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患者家属、被隔离管控人员以及广大一线疫情防控工作者的心理健康,各县(市)区应组建县(市)区级心理健康服务团队,强化部门沟通和配合,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参与的心理疏导工作合力。
二、各县(市)区要在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同时,认真开展心理健康知识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知识的宣传,引导公众科学认知疾病,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避免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引起群众不必要的恐慌。
三、市第四人民医院负责组织市级心理专家组对全市各县(市)区心理危机和心理疏导工作进行培训和指导,指导基层对辖区居民规范开展心理健康服务工作,老边区、站前区和西市区辖区的心理服务工作由市级心理专家组负责。鲅鱼圈区、盖州市、大石桥市应分别成立县(市)区级心理专家组为辖区内居民提供心理服务。
四、各县(市)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应将市级两条心理服务热线电话号码在社会予以公布:0417-3263003、 0417-3263113,同时各县(市)区也应开通县(市)区级心理服务热线并在社会进行公示。各级心理服务热线务必保证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24小时开通为群众提供心理咨询等服务。
五、各县(市)区应将辖区心理服务热线电话号码、鲅鱼圈区、盖州市、大石桥市应将辖区心理专家组名单于5月18日晚19点前报送至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综合组邮箱:815736126@qq.com。
联系人:安心 联系电话:15943151147
营口市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指挥部疫情防控综合组
(营口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代章)
2021年5月18日
附件: 市级心理专家组名单
姓名 |
单位及职务 |
联系电话 |
|
组长 |
张建 |
营口市第四人民医院副院长 |
17741709678 |
副组长 |
孙红 |
营口市第四人民医院 主任医师 |
13940742615 |
成员 |
秦静 |
营口市第四人民医院 主任医师 心理治疗师 |
13840758689 |
成员 |
侯连凤 |
营口市第四人民医院 副主任医师 心理治疗师 |
13941734570 |
成员 |
王璐 |
营口市第四人民医院 主治医师 心理治疗师 |
13050686007 |
成员 |
栾磊 |
营口市第四人民医院 主治医师 心理治疗师 |
1594170599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