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饮用水卫生监测方案》、市政府及市卫健委的要求,2021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开展全市生活饮用水的监测。现将第一季度监测结果报告如下:
一、监测范围
永安、路南和第六净水厂3个出厂水,2个二次供水和45个末梢水,共监测水样50份。
二、监测指标
按照《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对50份水样开展水质常规指标和氨氮指标监测,其中放射性指标不做要求。
三、监测结果
50个监测点的微生物指标、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均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的卫生要求。毒理指标中,永安水厂出厂水及其2个末梢水硝酸盐(以N计)值分别为18.6mg/L、18.7mg/L、17.4mg/L。其他水样的毒理指标均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的限值规定。
2021年一季度各县区城市水水质监测结果公示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