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城市生活饮用水监测方案》和市政府要求,市卫计委加强对全市生活饮用水的监测工作。现将二季度营口市市区饮用水水质监测结果汇报如下:
一、 监测范围
二季度营口市市区饮用水监测点共30个。包括路南水厂,第六净水厂,大平山高位水池,2个二次供水单位和25个末梢点。
二、 监测指标
依据《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对30个监测点的水样进行生活饮用水水质常规指标(放射性指标不要求)、氨氮及可能存在风险的指标进行监测。
三、 监测结果
30个监测点的微生物指标、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毒理指标及消毒剂指标均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的限值规定。
营口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