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2016年饮用水卫生监测项目工作方案》和《营口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要求,市卫生计生委每季度开展生活饮用水水质监测工作,现将二季度营口市市区饮用水水质监测结果公示如下:
一、监测范围
营口市市区饮用水监测点共30个。包括路南水厂,第六净水厂,大平山高位水池,2个二次供水单位和25个末梢点。
二、监测指标
依据《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对30个监测点的水样进行生活饮用水水质常规指标(放射性指标不要求)、氨氮及可能存在风险的指标进行监测。
三、结果评估
30个监测点的微生物指标、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毒理指标及消毒剂指标均未超过《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规定限值。